作者: 来源:白银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时间:2017-11-11
根据省整改办《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销号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11: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3〕93号)推进落实不够,一直未与各市州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有关部门也未按照省政府要求对各市州2014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于当年9月才由省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各市州,导致全省大气治理工作整体较为被动。
责任单位:白银市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2017年5月底前与各市州政府签订《“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7年底前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各市州2016年度以及2017年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省政府,并向社会公开。
完成情况:一是白银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在3月份全市环保工作会议时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全部纳入责任书进行考核。市环保局通过短信、门户网站以及白银环保、铜城环保微信群等渠道,每天发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监测数据,从9月份开始公布三县两区空气质量指标。二是市大气办每月对市区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办,先后下发22份督办通报。市环保局安排20人分2个巡查组坚持每天开展巡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微信平台及时通报督促整改。三是9月份开始,市纪委牵头成立2个城区扬尘管控督查组,对落实“六大行动,30项重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督查。市整改办分5个督导组对各县区包括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等联系方式,向白银市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11日至2017年11月15日,共5天。
受理部门:市整改办
联系电话:0943-8239386 0943-8835696
联系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207号
白银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办公室
2017年11月11日
主办:白银市人民政府承办: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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