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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会宁县汇福广场被开发企业恶意占用,请市长给大家一个公平!!!!

认真的会宁人

来信时间2017-12-28

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是南关汇福广场的商户,汇福广场被开发企业占有,影响停车,导致会师南路清真寺到会师大酒店的道路拥堵。我们交了房租,广场应该商户我们大家的,为什么开发企业在入口处设置一个收费的岗亭,这个是谁授予的权利。我们想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大家会宁县政府出面澄清: 1、开发企业在属于大家的广场上,设置收费岗亭,这个设置的依据是什么? 2、那个部门或者哪级政府,给开发企业给的批文,依据在哪里,强烈要求公开相关的决策过程与依据? 3、设置收费岗亭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我们商户强烈要求公开,并要求撤销这个岗亭,在这个广场设立一个牌子“永久不设立收费岗亭”,还老百姓一个公平! 4、由于汇福广场被封闭,没有办法停车,只好停在马路上,车辆只好乱停乱放,严重影响学生交通安全,另外违章的费用谁套? 5、会宁县县城停车场紧缺,但这个公共的为什么不对公众开放,这个需要追究执法局或者建设局主管部门的责任。 白银市区今年都开放了那么多的免费停车场,为什么会宁

回复情况

会宁县政府

回复时间2018-01-05

网友:

您好!收悉留言后,会宁县政府办公室会同会宁县物价局、住建局对反映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汇福嘉苑于20137月由会宁县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建设内容为:1#2#商住楼和沿街3#商业楼。根据汇福嘉苑规划审批及备案土地手续,汇福嘉苑用地界线为临会师南路退距14米(4米市政人行道路+10米建筑退距),开发企业在汇福广场私自设置的收费停车场占用了4米市政人行道路,属于非法占用城市人行道行为。汇福嘉苑开发企业未经建设部门批准,私自占用市政人行道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会宁县住建局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拆除围挡设施。

汇福嘉苑开发企业占用公共设施经营,属于违法行为,会宁县物价局执法人员已责令该企业退还违法所得,无法退还部分,将依法予以没收。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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