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汇福广场被开发企业恶意占用,请市长给大家一个公平!!!!
认真的会宁人
来信时间2017-12-28
会宁县政府
回复时间2018-01-05
网友:
您好!收悉留言后,会宁县政府办公室会同会宁县物价局、住建局对反映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汇福嘉苑于2013年7月由会宁县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建设内容为:1#、2#商住楼和沿街3#商业楼。根据汇福嘉苑规划审批及备案土地手续,汇福嘉苑用地界线为临会师南路退距14米(4米市政人行道路+10米建筑退距),开发企业在汇福广场私自设置的收费停车场占用了4米市政人行道路,属于非法占用城市人行道行为。汇福嘉苑开发企业未经建设部门批准,私自占用市政人行道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会宁县住建局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拆除围挡设施。
汇福嘉苑开发企业占用公共设施经营,属于违法行为,会宁县物价局执法人员已责令该企业退还违法所得,无法退还部分,将依法予以没收。
2018年1月4日